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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姑娘山一民房被拆惹争议(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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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7 11:31: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也许你们听过四姑娘山,听名字就知道这是一个景色宜人、民风淳朴的地方。然而就是在这里,正发生着与这个美好名字格格不入的野蛮执法、暴力强拆事件。

  我们就是四姑娘山的普通村民——四川省小金且日隆镇长坪村三组的张继洪、张玉明、张继莲兄妹。

  2020年7月3日,在没有任何提前告知、任何身份出示、任何文书手续的情况下,我们家被强拆了。我们都是手无寸铁的百姓,眼睁睁地面对着小金县拆迁组及其雇佣的那些不明身份的人对我们各种侮辱,看着大型机械车辆伴随着轰鸣声在我家门口强拆,家人致伤入院治疗。我们从未经历这恐惧的一幕又一幕,深感震惊和愤怒,征迁方不顾人民的生命,肆意践踏国家的法律法规。

  更令人气愤的是,我们拿出手机拍摄现场,手机却被抢夺,强制删除我们的手机信息,其他附近邻居拍摄的照片视频也全部被强制删除。它们肆无忌惮,数百围观者群情激愤。行凶者凶神恶煞,亮出管制武器,意欲震慑愤怒的人们。还算我们运气好,此次强拆过程还是保留了部分的证据。

  在此,我要质问开发商和地方政府几个问题!

  1、我们的房子是属于违章建筑吗?

  2、我是“钉子户”漫天要价了吗?

  3、我们的房子是否是属法院强制执行的对象吗?

  4、无人签字允许,没有任何安置方案,谁有权拆我的房子?

  5、建筑内的所有的东西哪里去了?

  我们世代是当地的村民,很爱四姑娘山,为了四姑娘山的发展我们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所有的耕地为了开发都被征用完了,我们也是四姑娘山第一家接待游客的旅社。并不是强拆组认为的破坏当地经济发展、不支持强拆政策、强行霸占国有土地资源的犯罪分子。是搬是拆、是强行还是自愿,国家有法规、地方有政策、我们有诚意,为什么两句话不合就抓人、搬迁签字就放人,动不动就铐人、就押人。这种野蛮的行政执法行为用在我们受害的村民身上不止一次,搬迁就违章不搬迁就安然无恙,还反说我们不配合,天理何在?法律何在?

  地方发展需要肯定要牺牲一些人的利益,这个大局我们懂。但也不能让我们倾家荡产、家破人亡、拒不补偿。我们在今年的4月29日接到小金县自然资源局强搬迁小木房的行政通知后,天都塌下来了,这让老弱病残的一家人怎么活?张玉明本身在十几年前强拆就受到了巨大打击,身体也出现了很多问题,在一次收到打击导致整个彻底垮了。无耐之举向四川省领导反映情况,不久,小金县自然资源局就下达了《关于张玉明请求解决维护本人搬迁相关问题合法权益答复的意见书》,问题不但不解决,不承担工作中欠调查研究的责任,反而说我们侵占国土资源,几次强拆都是合理合法。并且说如果我们这次不答应,以后任何单位不再受理我们的诉求。

  以上所述均为事实,我愿意对我的言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有视频及照片为证!我们没有过分诉求,只希望得到公正对待。跪求各级领导和市民给我们做主伸冤,叩谢!在此,我们同时呼吁广大热血人士的支持。在创造和谐社会为主流的今天,老百姓在人身安全都不能保证的情况下,社会何来和谐?而受害者就只能有冤无处申?

  这是一封来自底层百姓的真挚呼吁和泣血哭喊,万万没想到自己在有生之年,居然会遭遇如此不平之事!各位媒体朋友、网友们,请大家一起帮帮我们一家子,支持我们,给我们说句公道话,为我们评评理。控告人时刻等待着违法人员被追究责任的音信!

  1、具体事件过程:

  1992年9月,张玉明、张继洪亲兄妹通过正规程序购买了原四川省阿坝公路养护管理总段小金分段道工房,从1992年到2006年,我们用了十几年时间,前后花了约几百上千余万元才在原址上建成4000余平方的房子。

  2007年6月8日,小金县拆迁组在与我们未达成任何搬迁、补偿、安置等协议的情况下,带领县公安、县消防等部门100余人,采取用消防高压水枪冲水,挖掘机推倒大门、围墙等手段逼我们迁出。从此,我们失去了多年经营的家园和部门生活来源。在求助的路上不让任何车辆载我们两姐妹,还有人跟踪,我们吓得躲在大山森林里不敢出声,等天黑才敢走,因为看不见迷路了我们差一点就从悬崖上摔下,我们就这样步步被紧逼,提心吊胆的过了十几年。

  2010年7月12日晚,小金县拆迁组,再一次破门而入,直接把张玉明年仅16岁正在读初中的儿子用手铐反铐带走,并拉倒小金县关了几天,另一个小儿子借读回来无家可归,独自一人在废墟里过一夜,给本来身体就残疾的少年又留下了不可愈合的心理伤害。四栋房子成了平坝,所有的财产不知道去向,就连一件换洗衣服也未留下。张玉明一家,在强拆的旧址上临时搭建了一间木房勉强度日。

  2020年4月29日,小金县自然资源局单方面给我们下达了《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小自然资行罚权告字﹝2020﹞1号),限期拆除小木房,逾期不拆还给我们行政处罚。内容也是有可以申请听证的,当我们申请了听证时不给我们听证的权利,把行政处罚决定书改成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内容一字未变。法律是他们自己家里的,想怎么改就这么改。告之书送达之时,仍然是公安、保安等20余名工作人员围堵,态度强硬,恐吓威逼,强令我们必须按告知内容执行。

  2020年7月3日,政府开始暴力强拆。武力将我们家属按倒制服并加以暴力。我们拿出手机拍摄现场,手机却被抢夺,强制删除我们的手机信息,其他附近邻居拍摄的照片视频也全部被强制删除。它们肆无忌惮,数百围观者群情激愤。行凶者凶神恶煞,亮出管制武器,意欲震慑愤怒的人们。

  相关法律依据

  为制止各地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严重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激化社会矛盾,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中纪办发),通知要求:“做到先安置后拆迁,住房安置要充分考虑农民的生活习惯和生产需要,妥善解决好被征地拆迁农民的居住问题;房屋拆迁要按照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被征地拆迁农户所得拆迁补偿以及政府补贴,能够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要督促建立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收入增长幅度相协调的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并认真加以执行。”对在拆迁过程的行政行为明确规定:“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相关证据:

  (1)小金县国土局出具的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小金县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以及购买协议;

  (2)小金县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3)关于张玉明请求解决维护本人搬迁相关问题合法权益答复的意见书;

  (4)相关强拆、住院现场照片。

  村民:张玉明,张继莲

  2020年7月4日

  来源链接:http://www.kbcnn.com/article/detail/id/728378.html

  来源链接:http://www.easylux.cn/html/attention/20200705/11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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