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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平潭女警周潇欢自杀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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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 18:46: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黑社会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个巨大毒瘤,不仅危害百姓的正常生活而且还扰乱了社会的稳定。2019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指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扫黑除恶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人心向背基层政权巩固。但周廷兴近日来信反映,福建平潭县环保局环评检测科科长吴建生,后任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股级干部,身为党员干部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利用职权便利收受巨额贿赂,甚至导致当地一位女警察被逼跳楼身亡。以下为周廷兴来信全文:

吴建生虽为“苍蝇”类小官,但却是平潭人民口中的“贪腐一哥”,典型的小官巨贪,现已退休。吴建生在任环评科长时用贪来的巨款,和平潭黑社会老大高诚兴合伙参与社会非法集资转放高利贷,陈昌明是公安局长,是吴建生此腐败团伙贪赃枉法团伙的保护伞,百姓报案涉及此二人的不立案。(由于举报人太多现陈昌明被调离平潭公安局长位置);高诚兴案涉及刑事案件已被批捕。针对吴建生和陈昌明的控告如下:

一、吴建生组织陈建平、李钦、陈梅金等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及保护伞逼死福建省公安厅干部周潇欢,致其跳楼自杀。

死者是周潇欢,女,1990年出生,毕业于北京公安大学,就职于福建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系周廷艳之女,于2019年9月28日从22层楼跳下自杀,抛下仅一岁的孩子和家庭。她身患重病的父亲至今还不知道女儿死讯。

周安是周廷艳的侄子。由于生意之需在民间有巨额借款,且借贷手续合法,依规还款,公、检、法、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周安有侵吞借款的企图,周安也未有任何资金转移或过渡消费的事实,所有借款均用于正常的经营活动中。周安(乙方)和高诚兴及吴建生(甲方)签定借款合同后产生了经济纠纷。以陈昌明等为保护伞的支持下,高城兴、吴建生为首的黑恶势力,在达不到巨额敲诈的目的之后,保护伞平潭公安局长陈昌明使用公权来出面,不仅抓了周安三年,还以莫须有的罪名抓了周安的叔叔周廷艳,将无任何经济牵连的平潭西航公司的法人周廷艳刑拘近两年。因陈昌明是平潭公安局长,以公权力强行插手民事经济纠纷,帮吴建生一伙把周安的民事经济案件变成刑事案件。

在以陈昌明的支持下,吴建生敲诈的目的迟迟达不到想出了更无良的手段,以索债为目的,纠集部分高利贷的集资人光天化日之下,在省公安厅门前聚集,公开用喇叭、横幅等,并污蔑周潇欢为“诈骗犯女儿”等各种滋扰,使她身心饱受折磨,想以此迫使周潇欢的爸爸周廷艳答应他们的敲诈目的。一个90后的单纯女孩,已出嫁多年与周廷艳案件没有任何关联的案外人,在万般无奈下,抛下仅一岁的孩子和家庭从22层楼跳下自杀。要经受多大的压力和痛苦才能一跃而下22层的高楼结束花一般的年龄?

二、吴建生明知周安财产已被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平潭法院、平潭公安局三级执法部门查封,却私自把周安财产以自己女儿吴晓红名义租给第三方,收取巨额租金,构成了非法侵占罪、诈骗公私财产罪和合同诈骗罪、抢劫罪。

吴建生明知周安在福州群众路的八间店面(这8间店面是周安被抓进去以后才交房的。店面位于福州市台江区新港街道群众东路凯城花园2号楼一层九号至十六号)财产已被平潭县法院、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平潭县公安局三级执法部门查封。吴建生和他的儿子吴晓力及女儿吴晓红却强行把店面撬开,出租使用收受租金。私自把周安财产以他女儿(吴晓红)名义租给第三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欺骗手段和第三方签订租赁合同,骗取巨额租金。每年收取非法租金100多万,几年来非法侵占租金几百万,数额巨大。此行为已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非法侵占罪、抢劫、盗窃、诈骗公私财产罪和合同诈骗罪。(后附店面实拍照片为证。)平潭县公、检、法却“睁眼瞎”,是看不到还是也分到了部分租金?!

三、吴建生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高利转贷罪、集资诈骗罪。

吴建生作为国家干部,利用周安经常找他办事的职务便利,采取变相受贿手段,向几十个社会群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300万元左右,然后转放高利贷(3.%-5%利息)给周安,赚取中间非法利益。由于周安被平潭公安局以非吸罪刑拘,吴建生作为周安的二级线下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嫌疑人,是直接参与非法集资。吴建生自己在平潭纪委做笔录时,对1300万元左右巨额财产来源也承认是几十个不特定对象中吸收的公众存款,且每次被纪委传唤做笔录时,都带几十个被吴建生非法集资的妇女去纪委闹事,以达到洗脱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因此,如果周安涉嫌非吸罪,吴建生自然而然也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吴建生自已的2300万元<巨额财产来路不明>,周安已全部还完。其余都是吸纳的公众存款人员的<1300万元左右,被吴建生起诉到检察院,严重触犯法律的规定,这些人是吴建生用非法手段买通了周安专案组办案民警,将他们拉进报案名单中,实际上这些人都是吴建生低息吸收的存款对象。吴建生吸收公众存款几十个人里面,骗办案人说是亲戚关系。为自已洗脱非法吸纳公众存款罪名。请执法部门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取详细帐单,就会知道具体真实往来帐目。

四、吴建生作为股级干部,却拥有大量房产和几仟万巨额财产,构成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吴建生是审时度势的苍蝇巨贪,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巨额贿赂资金做本金,向缺钱企业放高利贷、非法经营。当时在某企业做经理的周安由于长期找吴建生办理项目环评手续,吴建生要求周安帮助他发财,把自己拥有的2600万元巨额财产以月息5%变相放高利贷给周安,谋取巨额不法利益。吴建生还在福州和平潭有大量房产,确权在他夫妻和儿女名下,这些财产加起来有近4000多万元,县级环保局的一个实权股长,如此多财产却说明不了财产来源,完全构成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吴建生为了逃脱罪责,欺骗平潭纪工委办案人员是他从民间大量集资后放在周安那里放高利贷,以获取利差,如按吴建生的说法成立,现在周安涉嫌非吸罪已刑拘,那吴建生同样也涉嫌非吸罪。因此吴建生的巨额资金不是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而是和周安同罪涉嫌非吸罪,平潭县公安局应立刻刑拘吴建生!

五、吴建生利用黑恶手段诬告陷害他人罪,干预司法办案。

吴建生与平潭黑恶势力犯罪团伙高诚兴、何集容的共谋,有组织,有计划的多数到国家机关闹访,迫害周安以非吸和集资诈骗两罪起诉,这是一起冤案,详细账都没有算清楚就给判了二十年。高诚兴及吴建生两大黑恶势力犯罪团伙联合陈昌明等保护伞置周安于死地。有组织的到北京和厦门金砖会议时无理闹访,来挟迫平潭公、检、法必须以集资诈骗罪起诉,诬告周安妻子郑炜也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逼迫平潭公安非法立案并抓捕郑炜。在周廷艳案子诉与不诉时,吴建生又动用下三烂的手段闹访。吴建生还在外宣传说当时检察院某领导还跟他商量要不要公诉周廷艳,吴建生对某领导说,如果周廷艳不给我们十几人还钱和利息,那就诉周廷艳,那周廷艳也没欠吴建生等人借款,平潭检察院某领导为什么要听吴建生的话呢?引人深思!?

六、吴建生、陈建平、李钦、陈梅金等团伙以威胁、和不断骚扰等非法手段,逼迫周廷艳亲属、员工和相关人员,必须满足他们的无理要求,以达到敲诈勒索目的。

吴建生、陈建平等人明知自己本金大部分都已拿回,余下款目都是高利贷巨额利息。依据法律规定,他们无法谋取高利利息。因此,除了采取闹访手段威胁公、检、法,不让周廷艳依法依规取保候审外,还无数次找周廷艳下属席某某、公司法律顾问、亲属等人,罗列、捏造许多周廷艳的违法事情,威胁、恐吓周廷艳相关人员,如果不能满足他们的要求,周廷艳将会被重判,要求给他们吴建生、陈建平、李钦、陈梅金四个人单独8000多万元。吴建生等人的无理要求,被周廷艳下属相关人员拒绝后,又提出单独给吴建生一个人2000多万元,并要求周廷艳家属给他开具欠条或公司财产押在吴建生名下。还要求由周安的三叔开具2000多万欠条给他才行。2019年4月18日晚20:47分吴建生约我弟在潭人街悦洋酒店约谈。吴建生要求,周家给他们三个吴建生、李钦、陈梅金8000万元。其他人可以不管。后来说现在又不行,因为另外十八个人都要利息。十八个人利息1.6亿元加本金要2.4亿左右。如果你们周家不给,周安会判无期,周廷艳会判十年左右,政府都怕我们告。你们周家钱出了就平安”。 我三弟拒绝了他们的无理要求,吴建生是在敲诈勒索周家。

吴建生的这些行为和犯罪事实,西航公司相关人员都可以作证。吴建生是典型的在敲诈勒索犯罪。

高诚兴的犯罪定性存在问题,高诚兴团伙人员重多涉案重大是“黑恶势力犯罪集团团伙”但是却被莆田市城厢区检查院定性为“恶势力犯罪团伙”为什么避重就轻?

高诚兴虚假诉讼和诈骗事实:1吴兆兴、刘孙兴向高诚兴借款后如期还款,但没有拿回借条,被高诚兴起诉法院,要求二次还款;2,杨际瑶、杨标登借高诚兴款后,如期还钱,但是借条未拿回,被高诚兴起诉法院,要求二次还款。

周廷兴被高诚兴诈骗三十多万,高诚兴说是送给平潭县公安局长陈昌明,以对周安办理取保候审,却无结果。林某国被高诚兴诈骗50多万,也说是办案子给公安人员打点用,却无结果。

高诚兴犯罪团伙犯下六项罪行,平潭公安局如实报给莆田市城厢区检查院,结果莆田城厢区检查院却认定三项罪名为什么?

综上,吴建生、高诚兴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完全触犯了故意杀人、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放高利贷、非法经营、非法侵占公私财产,合同诈骗、抢劫、盗窃、巨额财产不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聚众扰乱单位秩序、寻衅滋事、软暴力,采取威胁、非法手段逼迫他人跳楼自杀和威胁政府等,属于中共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重点打击的放高利贷者,希望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如有任何虚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控告人:周廷兴

身份证号码:350128195408230016



联系电话:18394755555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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