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网,无锡新闻,无锡房产.无锡汽车,无锡论坛,0510,无锡门户

查看: 80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律师、税务、影视人,都从范冰冰事件看到了什么?

[复制链接]

679

主题

679

帖子

2071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2071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8-10-5 06:03: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人在家中坐,新闻天上落。
昨天,小巴正准备出门欢度十一,手机上刷刷刷冒出一大堆新闻——随着《税务部门依法查处范冰冰 " 阴阳合同 " 等偷逃税问题》的发布,在范冰冰 " 消失 " 的第 123 天,这个" 我国税务部门近年来处理的个人逃税款金额最大案件 "总算有了定论。
小巴摘录重点如下:
① 电影《大轰炸》偷逃个人所得税 618 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税 112 万元,合计 730 万元;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 2.48 亿元,其中偷逃税款 1.34 亿元。
② 范冰冰被责令按期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 8 亿余元,税款、罚款、滞纳金在规定期限缴纳,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超过规定期限不缴纳则移送公安机关。
③ 此外,经纪人牟某在税务机关调查期间的各种行为涉嫌犯罪,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案件进一步侦查;对无锡税务局等有关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对影视行业税收秩序进行规范。
范冰冰也发布了一份致歉信,对自己的偷漏税行为感到羞愧与内疚,并诚恳道歉。
似乎一切都尘埃落定,但似乎又有很多疑惑没有被解答。例如:为什么当年刘晓庆被判刑了,范冰冰却可以不入刑?都偷税漏税几个亿了,为何群众举报才首次查处?
那么,罚款 8.84 亿,不追究刑事责任,合理吗?税务局的介入意味着行业大整改吗?影视圈内人又是怎么讨论这件事的?小巴赶紧找到律师、税务专家以及影视行业从业者,为大家好好厘清这桩由一纸阴阳合同引发的大案。


唐炳洪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高级合伙人
范冰冰的处罚结果符合刑法规定
中国信用体系的建立还需很长时间
2009 年刑法修正案(七)对偷逃税款的规定进行了修改,改为逃税罪,且需要行政处理优先,只有在行政处理后,不补缴税款和罚款,或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才构成犯罪。
所以关于范冰冰偷漏税的处罚,不存在说轻判或重判的问题。当然在这之前,尤其是 2002 年之前,偷漏税到一定金额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刘晓庆就是如此。


刘晓庆偷漏税被追究刑事责任
其实,当前我们国家存在很多偷漏税情况,主要有几个方面的原因:
① 税制本身不合理。比如在美国,部分消费可以抵充征税额。虽然,中国的新个税法规定:把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支出,设为专项附加扣除,说明我们的税收制度也在完善,但还不完整。在当前阶段,偷漏税的问题几乎是无法避免的。
② 对于缴税很多人的观念是能逃则逃,不光是艺人,在企业中这种现象也很多,比如一些高收入员工,企业会通过签订两份合同、发票报销等方式去帮助员工逃税,相对来说上市公司的情况会好一些。
刚刚颁布的新个税法中,首次引入的反避税条款,主要是为了防止个人通过不具合理商业目的的关联方交易、离岸架构及其他特殊安排逃避纳税义务。限制严格了,逃税会更难。范冰冰这事发生后,艺人也会更加小心谨慎。
③ 监管方面整体来说不严格。查税一般通过两种方式,一种是有人举报后去查,另一种是进行抽查。
目前来说,税务机关对增值税这块管得比较严。因为增值税的专用发票是要抵扣的,是进国税系统的,所以相对严格一点,其他的税收方面,财务监管不严格,税务专管员监管不力等导致偷漏税情况较多。
目前偷漏税的现象很普遍,这是发展中阶段性的问题,整个信用体系的建立,现金使用的规范等,需要比较长的时间,不是几年就能解决的。


雷鸣
ABD 爱梦娱乐创始人
范冰冰事件的根源
是中国现行的税收激励不够
坦率讲,明星、艺人逃税避税并非个案。从四五年前开始,一部剧或电影只要是由一些有号召力的大明星主演、参演,就会有下家购买,所以他们的片酬一直在涨,动辄上千万甚至上亿。我们国家的所得税又非常高,影视行业默认所得税由制作公司交,这是一个很根本的问题。
所以,很多时候需要到一些像是横店、霍尔果斯、喀什、宁波(以前的免税区)这样的地方,通过工作室去进行缴税,好处是会比正常的税低一些,还有一些返税政策。但这个事发酵到现在已经变得有点畸形,个人能逃税的就逃税,制作公司那边也会出现大小合同。
范冰冰事件,实际上也是国家针对性地出台一系列政策进行限薪、税务补缴之后,一个很重要的节点。这个事件透露出的信号是:以后税会从严。
这个事情对影视行业震慑非常大,过去三个月开拍的大戏几乎没有。以前在横店的剧组爆满,现在只有 1/4 到 1/5 的剧组在那儿拍戏,大家都在观望。包括之前签了艺人合同的,现在临开机也要重签,甚至有些会解散剧组,比如说像郭敬明的《未来未来》直接解散了。


郭敬明的《未来未来》直接解散了
对此,我的想法有两点:
① 国家可以借鉴一些韩国的现行政策,去进行一些合理的规划。这对于影视行业的制作会是一件利好,短期之内可能会有阵痛,但对无限制上涨的明星片酬有遏制作用,把更多的钱放在制作、开发上,从而引导行业向上发展,形成良性循环。而不是买收视率、造假收视率,看剧只看脸。
② 不要矫枉过正。每个行业都在抱怨赋税压力太大,最近降低了个税起征点,但其他费用实际上还是有政策助力在往上长。很多行业内的人现在不主动接戏,也是在观望。
整个中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之前崔永元说的阴阳合同更接近于骗投资人的钱。但往往签一个演员,尤其是大明星,很多制作费最后都要缴税,所以大家这几年才想出各种方法。很多时候是合理避税,和偷税漏税有一定区别。而这个事情的根源,还是中国现行的税收激励不够。


不愿透露姓名的税务专家
范冰冰事件背后行业潜规则严重
房地产、医药业仍是偷漏税重灾区
演出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始于 1995 年,最近一次修改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完成,距离范冰冰税案没多少天。
官方版范冰冰税案信息中,有几句话没有引起足够关注,就是国家税务总局要问责原无锡地方税务局。至于何种原因,并未说明,估计是不作为和乱作为。不作为,就是对明星企业睁一眼闭一眼,默认潜规则。乱作为,就是包税,搞核定征收,一核了之。
范冰冰工作室偷税漏税不是一天形成的,而是被长期养大的。毛阿敏、刘晓庆税案,范冰冰不是不懂,而是行业潜规则和税务部门不作为共同造就今天局面。
在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普通人不该抱有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明星等公众人物更应当对法律保持敬畏之心。


所有人应当对法律保持敬畏之心
目前,房地产行业和医药行业仍然是偷税漏税的重灾区。房地产行业贡献的所得税和它的巨大的利润相比,是小巫见大巫。医药行业各种名目营销费用,大部分就是大家都知道的回扣费用。
十八大以来,税收地位取得了历史性突破,财税地位被提高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支撑。国地税机构合并是国家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加大征管的神器。经济信息会被进一步整合,聚焦和深度比对。
范冰冰成立工作室也罢,成立公司也罢,影视公司支付各种报酬费,都会纳入金三征管系统,增值税发票与所得税信息交叉比对,逃税漏税高风险很快会被发现,像范冰冰这样长期偷漏税现象会很快受到遏制。
税法治理,只会迟到,不会不到。


收藏收藏

这是一种鼓励!你懂的~

×

打赏支付方式:

打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亲,赶快加入我们吧!
X
无锡网,无锡新闻,无锡房产.无锡汽车,无锡论坛,0510,无锡门户X

0511.net镇江网 分享生活 温暖你我

0511.net镇江网|镇江大小事,尽在镇江网! 镇江网由镇江亿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组建。镇江网汇集了镇江本地新闻信息,视频专题、国内外新闻、民生资讯、社会新闻、镇江论坛等。镇江网是镇江地区最具影响力的综合性门户网站,是镇江人浏览本地新闻的首选网站。...

点击查看详情 

Powered by 0510 X3.2

© 2015-2018 鎯犲北璧勬簮缃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鍙嬫儏閾炬帴